中共平顶山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四轮校内巡察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决定第四届党委第四轮校内巡察派出2个巡察组,采取“一拖二”方式,定于2026年10月29日起对附属口腔医院党委、机关第三支部、马拉加工程学院党委、后勤管理处党总支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和学校党委工作安排。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扣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使命,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依靠师生,结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实际做实做精政治监督,把纠治政绩观偏差作为监督重要内容,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干事环境,推动学校各项重大部署落地见效,为学校“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巡察方式
巡察组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方式:一是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汇报;二是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个别谈话;三是进行民主测评、调查问卷;四是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科级干部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五是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六是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七是走访调研;八是召开座谈会;九是列席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会议;十是开展专项检查;十一是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十二是校党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巡察期间,巡察组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日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不对被巡察单位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进行表态。
巡察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经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巡察组也可以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巡察时间。
三、成员组成及分工
(一)第一巡察组
组 长:李玉良
副组长:刘宗凯 王新蕊
成 员:张云鹏 周全之 景玉春 李卫强
徐卫永 黄 燕 娄志强 张运明
联络员:何 斐
巡察单位:附属口腔医院党委,机关第三支部
(二)第二巡察组
组 长:胡艳艳
副组长:任高举 王 艳
成 员:贾续辉 曾小培 薛小品
李蓓蓓 李凯歌 杨皓璞
联络员:罗世颖
巡察单位:马拉加工程学院党委,后勤管理处党总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工作由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党委巡察办要切实做好工作指导、支持配合和综合协调等相关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巡察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本轮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做好巡察配合工作,真实地向巡察组报告情况、提供资料,协助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鼓励、支持干部职工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要积极主动与巡察组联系,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向巡察组提供联络人基本情况)。
(三)及时报告有关事项。巡察期间,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及时向巡察组报告下列情况:党委(党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及拟开展的重大活动,以及其他需要向巡察组报告的重要情况。
(四)配合做好信访工作。对巡察期间突发的群访事件,组织力量参与接访、正确疏导、维护秩序;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巡察组交办的立行立改事项及信访处置建议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置,并限期将处理结果报告给巡察组。
五、工作纪律与责任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高度重视巡察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党员有义务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
被巡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将视情节轻重,对领导班子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隐瞒不报或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的;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指使、强令单位师生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的;对反映情况的党员干部及师生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有其他干扰巡察工作行为的。
巡察组要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准泄露巡察工作秘密;要强化廉洁自律,不准利用巡察工作以权谋私;要增强宗旨意识,切实服务师生和服从学校转型提质跨越发展大局。被巡察单位和党员干部师生也要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纪律规定的可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
巡察意见反馈及整改工作,待巡察结束后另行安排。
请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于10月28日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向巡察组联络员报送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联络员:
第一巡察组:何 斐 电话:17530912612
第二巡察组:罗世颖 电话:17530912613
附件:1.被巡察单位准备工作及资料清单
中共平顶山学院委员会
2026年10月16日
附 件1
被巡察单位准备工作及资料清单
根据学校巡察工作需要,被巡察单位需做好巡察准备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巡察进驻动员会材料
1.基层党委(或部门)负责人在巡察动员大会上的表态发言稿。
2.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工作汇报。汇报要坚持实事求是,紧扣责任落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围绕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重要工作要求和学校党委重点工作安排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师生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重点反映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和学校党委重点工作推进完成情况。要求2000字以内,写真写实,对存在的问题要见人见事、不遮不掩。查摆问题不得少于整体篇幅的2/3。
(二)反映单位基本情况的材料
3.领导班子成员名单、本单位科级干部名单。(可提供电子版)
4.教职工名单及党员培养发展过程材料。教学单位党组织提供全体学生名单(可从教务系统导出,需标注党员、干部、获奖助学金情况)。(可提供电子版)
5.近三年以来,单位党委、行政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反映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重要工作要求和学校党委重点工作安排在基层落实情况。
6.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领导班子办公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文件。
7.落实学校党委重要部署的文件、计划安排、会议记录等。
8.近三年来,“三会一课”、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原始记录和纪要。
9.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对我省提出的“两高四着力”相关材料,以及关于高等教育及本领域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情况等材料。
10.近三年来,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材料。
11.近三年来,落实国家安全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网络安全工作、保密工作等材料。
12.近三年来,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落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领导干部上讲台讲授思政课、党课等材料。
13.近三年来,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决策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等材料。
14.近三年来,“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谋划“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等材料;
15.近三年来,按照程序进行选调生推荐等工作材料。
(四)反映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的材料
16.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有关情况。
17.近三年来,落实廉政党课、廉政谈话、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有关情况。
18.近三年来,履行校党委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专题纪律教育、酒驾和师德师风专项以案促改、推进“清廉平院”建设、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情况。
19.近三年来,经费使用、评优评先、党员发展、职称初评、绩效分配、项目申报等有关材料。
(五)反映本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材料
20.党组织及班子成员自身建设,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发挥情况。
21.党组织抓党建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抓党建有关情况的材料。
22.基层党建相关工作情况(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党的委员会委员联系党支部情况、党支部考核、党支部学习及会议记录等)。
23.近三年来,人才队伍建设、干部推荐与管理、职称评聘等工作的相关材料。
24.近三年来,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相关材料。
25.近三年来,教工和学生党支部党员发展相关材料。
26.近三年来,坚持民主集中制及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情况
27.近三年来,党员干部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每月考勤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有关规定办理,或者未按规定出入国(境)的;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报备情况相关材料等。
(六)反映本单位党组织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材料
28.在落实省委巡视整改方面的材料。
29.在落实校党委上一轮巡察整改方面的材料。
(七)其他材料
30.巡察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巡察组进驻后根据工作需要提供)
以上各类资料起始时间为2023年9月,如有原件、原始记录,需提供原件和原始记录。材料提交时间和交接方式等事宜,商巡察组确定。